2022年“荣阳杯”重庆市第九届中老年羽毛球邀请赛
竞赛规程
指导单位:重庆市羽毛球协会
一、主办单位
重庆荣阳体训羽毛球馆
二、承办单位
重庆谦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三、竞赛日期
2022年7月9日-10日
四、竞赛地点
荣阳体训羽毛球馆(重庆市渝北区怡亚通翠岗路100米)
停车地点:重庆市渝北区云图中心地下停车场
五、竞赛项目与组别
(一)竞赛项目
男子双打、女子双打
(二)年龄组
1.常规项目组(男子双打、女子双打)
A组:1968年1月1日-1972年12月31日出生
B组:1963年1月1日-1967年12月31日出生
C组:1952年1月1日-1962年12月31日出生
2. 双打混龄组:
男子双打110岁组(参赛队员最低年龄为1972年12月31号出生);
男子双打120岁组(参赛队员最低年龄为1967年12月31号出生);
男子双打130岁组(参赛队员最低年龄为1962年12月31号出生);
女子双打100岁组(参赛队员最低年龄为1977年12月31号出生);
女子双打110岁组(参赛队员最低年龄为1972年12月31号出生);
女子双打120岁组(参赛队员最低年龄为1967年12月31号出生)。
注:混龄双方年龄差距不得超过12岁且不能跨组,高年龄运动员可以参加低年龄组别比赛;参赛男运动员最大年龄不得超过70岁,女运动员最大年龄不得超过65岁。
六、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2021版《羽毛球竞赛规则》。
(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根据报名人数决定分组数目)。第二阶段的比赛淘汰赛(录取名次根据报名人数另定)。
(三)记分方法:采用31分每球得分制一局决胜负,16分交换场区,先到31分者为胜赛制。
(四)比赛用球:金威
(五)弃权和罢赛
1.弃权
在一场比赛进行中,运动员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该场比赛弃权论。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15分钟者,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
2.罢赛
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可通过临场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对裁判长的裁决仍有异议者,可向组委会提出申诉。运动员或各代表队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5分钟者(经劝解说服教育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赛场一旦出现罢赛运动员或运动队,组委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3.希望各参赛运动队认真组织比赛。为了严肃赛风赛纪,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对在比赛中有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等行为的参赛队及运动员,我们将根据《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违反<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的纪律规定》及羽毛球竞赛规则、本次比赛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比赛资格、比赛成绩,乃至禁止参赛等处罚。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各单项奖励前四名
第一名:价值1000元奖品和证书
第二名:价值600元奖品和证书
并列第三名:价值400元奖品和证书
(二)各组别参赛人不足五(对)则取消该组别比赛。(可自愿降组参加低年龄的比赛)
(三)参赛人员均赠送赛事纪念服一件。(报名上报服装规格,例如:XL等)
八、参赛办法
(一)符合条件的重庆市羽毛球爱好者均可报名。
(二)每个运动员最多可报二个单项的比赛。(只能一项单项和一项混龄)
(三)各参赛队差旅、食宿及医疗等费用自理。
(四)赛事服务费:100元/人。
九、对参赛人员的要求
(一)参赛人员要坚持“安全第一、参与第一、团结第一”的原则。参赛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影响运动的疾病者不能参赛。比赛期间如因身体健康原因发生意外事故,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报名时必须填写责任书(参赛者必须由本人及签名)。
(二)参赛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备核查。
(三)参赛人员必须按照规程规定参加相应组别的比赛,如发现年龄失实或冒名顶替,将取消其比赛资格及全部成绩,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报名和报到
报名路径:本次比赛通过“云动重庆”公众号报名,报名运动员网络报名成功后,添加联系人微信进入运动员比赛联系群。
联系人:王 飞
电 话:18983612628(微信同号)
(一)报名截止日期:2022年6月26日下午17:00时。
(二)本赛事将统一为参赛运动员办理比赛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不能提供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等必要信息者,不予办理)。
(三)报到时间和地点(详见补充通知)
十一、裁判员
裁判长及裁判员由重庆市羽毛球协会选派。
十二、注意事项
(一)大会设仲裁委员会,参赛人员对比赛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申诉,应由参赛队领队以书面形式报仲裁委员会,同时交纳申诉费500元。
(二)未尽事宜由组委会赛前另行通知。
十三、防疫要求
为所有参赛人员安全,请所有参赛选手及随行人员做到如下疫情防控要求:
(一)如报名成功后至比赛日期间,参赛者所处地区的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由低风险上升为中、高风险,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二)请选手于开赛前14天避免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组委会将进行核查,对前往过中、高风险地区的参赛选手将予以劝退。
(三)赛事当天参赛选手须配合组委会做好防疫检查,报到时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对于健康情况异常(黄码和红码)的组委会拒绝参赛,同时外地身份证参赛者行程码显示在重庆14天以上。
(四)比赛期间,选手可不佩戴口罩。其他赛事区域内,全体人员须科学佩戴口罩,并听从赛事工作人员安排。
(五)组委会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赛事安排(包括赛事举办时间、规模、报名要求等)。选手须遵守组委会各项规定,服从配合组委会疫情防控工作安排。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