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渝中区级机关运动会足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共渝中区委
渝中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渝中区体育局
重庆市大田湾全民健身中心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7月,具体比赛时间以秩序册为准。
地点:金银湾足球场。
四、参赛单位
区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五、竞赛项目
男子足球(5人制)
六、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需经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适合该项目运动。参赛单位须给运动员办理短期意外伤害责任保险,组委会不承担任何意外伤害事故责任。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机关在编在册公务员、参公人员、工勤人员以及机关正式聘用人员(需能提供聘用合同、工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等有效证明材料)。运动员报名表将由组委会提交区人社局审查。
(三)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凡违反上述规定的运动员,一经发现或举报属实,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该代表队成绩。
(四)凡举报者,需向组委会提交书面申诉并交纳1000元申诉费,若举报属实退还申诉费,反之则不予退还。
七、参加办法
(一)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2人。一经报名,不得更改或增减。参赛队可单独组队,也可联合组队。
(二)运动员参赛时,需出示有效证件,经查验与报名运动员一致方可比赛。
(三)参赛队伍不足10支不进行比赛。
八、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
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用球
采用4号五人制专用球,气压标准不得超过0.5个大气压。比赛用球由组委会指定。
(三)比赛装备
参赛球队至少准备深浅两套比赛服。运动员不得穿金属底比赛鞋,可以戴护腿板,守门员上衣必须区别于双方球员。
(四)替换队员
比赛中,无论比赛进行中还是死球状态下,队员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进行替补交换,而且不用通知裁判员。替换队员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每场比赛开始前30分钟,各队教练员必须提交上场的5名队员和7名替补队员名单。
2.除非特殊情况(如队员受伤)外,离场队员须由本方换人区离场。
3.上场队员必须在离场队员完全越出边线后,方能从本方换人区进场。此刻,替补队员即成为场上队员,而被替换下场的队员则变成替补队员。
4.替补队员无论上场与否,裁判员均有权对其行使职权。
5.被替换的队员可以再次上场参加该场比赛。
6.更换守门员。
(1)比赛中,任何替补队员都可以替换守门员。
(2)替换守门员可以随时进行,不需要考虑在死球状态下,也不需要通知裁判组,和其他队员的换人程序一致。
(3)如果场上队员和守门员互换位置,则必须在死球时通知场上裁判员方可进行。
(4)场上队员或替补队员替换场上守门员时,必须穿着守门员的服装,且背后的比赛号码必须还是自己原来的号码。
7.出示红牌后的队员补充。
在比赛中,当场上有队员被红牌罚出场,那么,只有经过场外助理裁判的允许,替补队员才可以在其同伴被罚出场两分钟后,从本方换人区补充入场。但有下列条件:
(1)如果场上人数多的一方在两分钟时间内攻入对方一球,则人数少的一方可即刻补充一名队员上场,不必满足两分钟的惩罚时间。
(2)但如果人数少的一方在两分钟时间内攻入对方一球,或者人数相等的情况下,某队攻入对方一球,则人数不变,比赛继续直至两分钟的惩罚时间结束。
(五)比赛时间
1.全场30分钟,每半场各15分钟,中间休息不超过10分钟。以上比赛在死球期间不停表,但是当有特殊情况发生时,裁判员可以令比赛时间停止记录,如,裁判员出示红牌时,或者场上发生不得不停止比赛的非比赛因素出现时。无论停止比赛时间还是恢复比赛时间的记录,裁判员都应该明确向全场表示。
2.暂停的使用
(1)每队在每半场有一次1分钟暂停的权利。
(2)如果比赛过程中有球队申请暂停,那么,半场比赛结束的时间则进行顺延,每一次暂停顺延1分钟。
(六)中圈开球不能够直接得分
(七)没有越位
(八)不设累计犯规
(九)铲球犯规
无论是场上队员还是守门员,在与对方争抢过程中,从正面或背后铲对方的脚下球,无论铲到球与否;或者从对手的侧面进行铲球时,带有危险性或猛烈性的动作,无论铲到球与否,都应判罚直接任意球的犯规。
(十)干扰守门员
比赛进行中,队员在无球状态下,在对方守门员的身前阻碍其在本方罚球区内的移动,应判罚间接任意球的犯规。
(十一)守门员接回传球
分区赛和总决赛按照国际足联最新制定的《五人制竞赛规则》执行,即经过守门员传出的球未经过对方队员触及,该守门员在本方半场再次触及同伴故意传给他的球,则应被判罚间接任意球的犯规(若守门员在禁区外用手触球,则判罚直接任意球)。
(十二)4秒钟规定
守门员在本方半场,用手或脚触及球或者倒地扑救球后控制球的时间超过4秒钟,将被判罚间接任意球的犯规;运动员在发角球、任意球、界外球的时间超过4秒钟,都应判罚犯规,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或由对方重新踢界外球。4秒钟的计时裁判员应从防守队员退出5米之后开始读秒;防守队员如果拒不推出5米或者在球发出之前重新进入5米并干扰到对方的发球,则应受到裁判员的黄牌警告。
(十三)球门球
发球门球必须是守门员用手发球,直接发进球门不算得分(活球可以用脚踢,进门得分有效)。守门员发球门球的时间不得超过4秒钟,否则也将被判罚间接任意球。
(十四)界外球
界外球用脚踢,直接踢进球门不算得分;踢界外球时,脚不可以完全进场;球必需放稳在出界的地点,球可以压线,也可以在线外不超过25公分的地方,但不能够完全放在场内。
(十五)球点球
踢球点球决定胜负:当需要踢点球决定胜负时,所有符合资格的场上队员和替补队员都必须参与踢点球,其它要求和十一人制足球比赛的规定一致。首轮双方各出5名队员轮流踢点球,如果在5轮结束后仍没有分出胜负,则进行1+1决胜,直至分出胜负为止。踢点球决胜时,双方人数必须对等。
(十六)换人区
换人区设在本方替补席前方,为5米宽的区域,且距离中线5米。上下半场双方交换替补席。
(十七)比赛终止
在比赛开始前,如果任何一队少于3人则比赛不能开始。在比赛中,任何一队在场上队员人数少于3人(包括守门员),比赛将被终止,比赛结果由组委会裁定。
(十八)停赛和纪律处罚
1.在比赛期间、一名运动员累积三张黄牌,自动停赛一场,红牌自动停赛一场(纪律处罚按处罚决定执行)。
2.凡在比赛期间发生严重暴力行为的个人和队伍,组委会将视情节,取消其个人参赛资格,直至取消球队成绩。
3.比赛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和事件,由组委会根据比赛监督、裁判员的报告或其他视频材料等,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做出处理,并报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备案。
4.队伍和运动员必须服从裁判对比赛所做出的判决。
(十九)比赛监督
1.比赛监督由组委会选派。
2.比赛监督代表组委会行使在该赛区的职责,对比赛和赛区进行监督、指导和评定,向组委会负责。
(二十)请各参赛队于2016年6月12日下午3点派1人到渝中区体育局(金汤街74号6楼)会议室参加抽签,未到者由组委会代抽。
九、名次录取
录取前八名并给予奖励。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各参赛队必须严格按照本“规程”要求,整理好报名表上信息,于2016年6月7日前,登陆重庆体育网:www.cqsports.org ,点击进入“报名”专区,查找“2016年渝中区级机关运动会”进行在线报名。联系电话:18580310811,联系人:陈刚令,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到:请各参赛队按照秩序册上的比赛时间和地点提前30分钟到场。秩序册于比赛前在渝中区政府党政信息内网和重庆体育网渝中专区上发布,请各代表队自行下载。
十一、裁判长和裁判员由大会组委会指派。
十二、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区体育局体育科,负责本次比赛的组织及有关规程解释工作。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6年渝中区级机关运动会篮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共渝中区委
渝中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渝中区体育局
重庆市大田湾全民健身中心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6月,具体比赛时间以秩序册为准。
地点:重庆市体育馆。
四、参赛单位
区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五、竞赛项目
男子篮球(5人制)。
六、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需经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适合该项目运动。参赛单位须给运动员办理短期意外伤害责任保险,组委会不承担任何意外伤害事故责任。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机关在编在册公务员、参公人员、工勤人员以及机关正式聘用人员(需能提供聘用合同、工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等有效证明材料)。运动员报名表将由组委会提交区人社局审查。
(三)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凡违反上述规定的运动员,一经发现或举报属实,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该代表队成绩。
(四)凡举报者,需向组委会提交书面申诉并交纳1000元申诉费,若举报属实退还申诉费,反之则不予退还。
七、参加办法
(一)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2人。一经报名,不得更改或增减。参赛队可单独组队,也可联合组队。
(二)运动员参赛时,需出示有效证件,经查验与报名运动员一致方可比赛。
(三)参赛队伍不足10支不进行比赛。
八、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篮球竞赛规则》。
2、特殊规定:全场比赛分四节进行,每节10分钟,前三节不停表,第四节按正规比赛进行。
(二)竞赛制度
1、参赛队在八个以下(含八个队),采用单循环制度比赛,排出名次。
2、参赛队在八个以上,采用分组单循环比赛,然后各组的前两名交叉赛,排出名次。
3、请各参赛队于2016年6月12日下午3点派1人到渝中区体育局(金汤街74号6楼)会议室参加抽签,未到者由组委会代抽。
4、决定名次办法:
(1)每队胜一场积二分,负一场积一分,弃权为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遇两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按相互间比赛的得失分值决定名次(得分之和除以失分之和);
(3)弃权:若某队在比赛规定时间15分钟后仍未到赛场参加比赛,则视为该队弃权;
(4)罢赛:不得因任何原因罢赛,否则将取消该队所有比赛成绩,并进行通报;
(5)服装:各队必须按规定准备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上衣前后应有明显号码4号—15号排列,不符合规定者不得参赛。
九、名次录取
录取前八名并给予奖励。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各参赛队必须严格按照本“规程”要求,整理好报名表上信息,于2016年6月7日前,登陆重庆体育网:www.cqsports.org ,点击进入“报名”专区,查找“2016年渝中区级机关运动会”进行在线报名。联系电话:18580310811,联系人:陈刚令,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到:请各参赛队按照秩序册上的比赛时间和地点提前30分钟到场。秩序册于比赛前在渝中区政府党政信息内网和重庆体育网渝中专区上发布,请各代表队自行下载。
十一、裁判长和裁判员由大会组委会指派。
十二、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区体育局体育科,负责本次比赛的组织及有关规程解释工作。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6年渝中区级机关运动会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共渝中区委
渝中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渝中区体育局
重庆市大田湾全民健身中心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6—7月,具体比赛时间以秩序册为准。
地点:重庆市体育馆。
四、参赛单位
区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五、竞赛项目
男单、女单、男双、女双、混双。
六、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需经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适合该项目运动。参赛单位须给运动员办理短期意外伤害责任保险,组委会不承担任何意外伤害事故责任。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机关在编在册公务员、参公人员、工勤人员以及机关正式聘用人员(需能提供聘用合同、工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等有效证明材料)。运动员报名表将由组委会提交区人社局审查。
(三)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凡违反上述规定的运动员,一经发现或举报属实,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该代表队成绩。
(四)凡举报者,需向组委会提交书面申诉并交纳1000元申诉费,若举报属实退还申诉费,反之则不予退还。
七、参加办法
(一)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人数不限。所有运动员不兼项。一经报名,不得更改或增减。参赛队可单独组队,也可联合组队。
(二)运动员参赛时,需出示有效证件,经查验与报名运动员一致方可比赛。
(三)球拍自带。
(四)各单项参赛队伍不足10支不进行比赛,双打项目不足10支,按性别纳入单打项目。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际羽联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二)根据报名队数采用分组、分阶段或采用单淘汰加附加赛的办法进行。
(三)各阶段均采用三局二胜制,先胜两场为胜方,不再进行比赛。
(四)自带的球拍必须符合《国家羽毛球竞赛规则》要求。
(五)各队必须准时参赛,检录10分钟不到者视为弃权。
(六)请各参赛队于2016年6月12日下午3点派1人到渝中区体育局会议室参加抽签,未到者由组委会代抽。
九、名次录取
各项目录取前八名并给予奖励。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各参赛队必须严格按照本“规程”要求,整理好报名表上信息,于2016年6月7日前,登陆重庆体育网:www.cqsports.org ,点击进入“报名”专区,查找“2016年渝中区级机关运动会”进行在线报名。联系电话:18580310811,联系人:陈刚令,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到:请各参赛队按照秩序册上的比赛时间和地点提前30分钟到场。秩序册于比赛前在渝中区政府党政信息内网和重庆体育网渝中专区上发布,请各代表队自行下载。
十一、裁判长和裁判员由大会组委会指派。
十二、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区体育局体育科,负责本次比赛的组织及有关规程解释工作。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6年渝中区级机关运动会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共渝中区委
渝中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渝中区体育局
重庆市大田湾全民健身中心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6月,具体比赛时间以秩序册为准。
地点:重庆市体育馆。
四、参赛单位
区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五、竞赛项目
男单、女单、男双、女双、混双。
六、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需经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适合该项目运动。参赛单位须给运动员办理短期意外伤害责任保险,组委会不承担任何意外伤害事故责任。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机关在编在册公务员、参公人员、工勤人员以及机关正式聘用人员(需能提供聘用合同、工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等有效证明材料)。运动员报名表将由组委会提交区人社局审查。
(三)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凡违反上述规定的运动员,一经发现或举报属实,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该代表队成绩。
(四)凡举报者,需向组委会提交书面申诉并交纳1000元申诉费,若举报属实退还申诉费,反之则不予退还。
七、参加办法
(一)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人数不限,但所有运动员不兼项。一经报名,不得更改或增减。参赛队可单独组队,也可联合组队。
(二)运动员参赛时,需出示有效证件,经查验与报名运动员一致方可比赛。
(三)球拍自带。
(四)各单项参赛队伍不足10支不进行比赛,双打项目不足10支,按性别纳入单打项目。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实行11分,五局三胜制。
(二)本次比赛根据报名队数决定赛制;可分组循环或淘汰赛。
(三)自带的球拍必须符合《国家乒乓球竞赛规则》要求。
(四)各队必须准时参赛,检录10分钟不到者视为弃权。
(五)请各参赛队于2016年6月12日下午3点派1人到渝中区体育局会议室参加抽签,未到者由组委会代抽。
九、名次录取
各项目录取前八名并给予奖励。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各参赛队必须严格按照本“规程”要求,整理好报名表上信息,于2016年6月7日前,登陆重庆体育网:www.cqsports.org ,点击进入“报名”专区,查找“2016年渝中区级机关运动会”进行在线报名。联系电话:18580310811,联系人:陈刚令,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到:请各参赛队按照秩序册上的比赛时间和地点提前30分钟到场。秩序册于比赛前在渝中区政府党政信息内网和重庆体育网渝中专区上发布,请各代表队自行下载。
十一、裁判长和裁判员由大会组委会指派。
十二、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区体育局体育科,负责本次比赛的组织及有关规程解释工作。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