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坡区2016年端午龙舟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2016年6月4日(星期六)上午9:00在九龙坡区金凤镇
海兰湖举行。
二、比赛项目
12人制龙舟400米直道竞速赛
三、参赛单位
各镇、街、区级机关各部门。
四、报名时间
2016年5月13日(星期五)9:00-17:30将加盖公章报名表(报名表必须电脑输入,手填无效)交区体育局业务科,各队缴纳报名费2000元(转账至体育局账户,凭进账单复印件报名参赛)。
账户名: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账 号:50001034100050005078
开户行:建行西郊分理处
(进账单请注明分账号:区体育局050101701)
报名联系人:于田 联系电话68786572
五、参赛办法
(一)每个单位可报1一2支队,也可以最多3个单位联合组队。
(二)各参赛队限报15人。其中:领队兼教练1人、划手10人、鼓手1人、舵手1人、替补队员2人。
(三)参赛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赛队参赛。
(四)报名时需交的资料:
1.单位盖公章电脑录入的报名表原件;
2.参赛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14人);
3.盖公章、领队签字的免责声明原件;
4.缴纳报名费进账单凭证复印件。
六、运动员资格
(一)镇、街参赛运动队的运动员必须是本辖区内市民(以身份证为准);区机关各部门必须是单位在职职工。
(二)各参赛的运动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身体健康(报名时须交验医院体检证明),并能游泳200米以上方可参加比赛。
(三)参赛队必须为运动员办理赛事意外人身保险,没有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者(报名时须交验保险证明)不得参赛。
(四)参赛运动员年龄规定为20岁一55岁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龙舟协会最新的《龙舟竞赛规则》。
(二)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严格禁止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行为的规定》。
(三)龙舟、救生衣由组委会提供,各运动队运动员服装、指挥旗、哨子等自备。
(四)各队运动员服装颜色、式样应统一。划姿统一规定为坐姿,培训和参赛中,各赛队的运动员必须穿救生衣参加比赛,并听从组委会统一指挥。
(五)为保证安全,在遇到恶劣天气或突发事件时,大赛组委会经与赛会裁判长协商后,可采取缩短距离或取消比赛等应急措施。
(六)本次比赛根据报名队数的多少由组委会决定赛制,各参赛的比赛顺序抽签决定,并依据实际报名队数调整分组办法。
(七)比赛采取预、决赛的方式进行。
(八)预赛分组在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上进行抽签,决定比赛的航道、比赛舟号。
八、技术培训
(一)大赛裁判员、救生员于2016年6月3日(星期五)下午4:00前到九龙坡区金凤镇海兰云天会议中心报到并参加培训。
(二)大赛组委会联席会定于2016年6月3 日(星期五)下午2:30 在九龙坡区金凤镇海兰云天会议中心召开领队、教练员会,请各参赛队准时参加(如有变动,报到时另行通知)。
(三)各队于6月 4日(星期六)上午 8:00 在九龙坡区金凤镇海兰云天海兰湖大赛检录处检录,9:00开始比赛。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
按各参赛队比赛计时成绩录取前16名给予奖励,分别颁发奖杯和奖金。
第一名,奖金8000元;
第二名,奖金6000元;
第三名,奖金4000元
第四至第八名,奖金2000元
第九至第十二名,奖金1000元
十、参赛费用
各参赛队交通、食宿费自理。
十一、大赛设仲裁委员会,执行《仲裁委员会》条例。
十二、技术代表、裁判长由大赛组委会统一选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