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庆市九龙坡区五人制足球比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九龙坡区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九龙坡区足球协会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8年6月20日起,地点待定。
四、参加单位
区级机关各部门、各街镇机关
五、竞赛分组及赛制
1.区级机关部门甲组:由上一届甲组比赛的前六名(高新区管委会、区公安分局、区国税局、区法院、区建委、区财政局),上一届乙组比赛前两名(区委办、新闻中心)进行单循环积分赛制决出1—8名。本组采用升降级制,甲组最后两名明年自动降为乙组。(注:如上一届联队要重组,需按照排列在前的牵头单位参加甲组比赛,其他单位重组将参加乙组比赛。)
2.区级机关部门乙组:小组赛分组积分,小组前4名交叉赛,然后按胜负关系进行决赛录取名次。本组采用升降级制,乙组前两名明年自动升为甲组。(注:如前两名下一届联队要重组,需按照排列在前的牵头单位参加甲组比赛,其他单位重组将参加乙组比赛。)
3.街镇机关部门组:小组赛分组积分,小组前4名交叉赛,然后按胜负关系进行决赛录取名次。
六、运动员资格
必须是本机关部门或本镇街机关在编人员及其聘用人员(聘用人员须出具劳动合同和壹年社保证明),部门间(不超过3个部门)可联合组队。
七、参加办法
(一)各参赛队限报1支代表队,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名,运动员5-15人(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参赛项目的报名规定,并经区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目比赛,并按项目要求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签免责声明。(三)各代表队要做好参赛安全预案,如比赛中出现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各代表队应按照应急预案积极主动的处理,并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四)参赛运动员年龄规定为20岁-55岁。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际足联颁布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二)根据报名队数的多少决定比赛赛制。
(三)比赛采用5人制。
(四)比赛时间为全场40分钟(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场休息5分钟。
(五)决定名次的办法
1.每队在规定的比赛时间内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平局则罚球点球决定胜负,胜队得2分,负队得1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相互间比赛的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相互间比赛的积分相等,则抽签决定名次。
3.如有运动队弃权,每弃权一场比赛该队总积分扣1分。
(六)运动员在比赛中黄牌累计两张、红牌一张,该名运动员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参赛资格(如情节严重,组委会纪律委员会有权追加处罚),如直接红牌罚出场该队员以前的黄牌数不变。
(七)比赛装备
各参赛队必须配备颜色深浅不同的两套比赛服装,并在上衣后背、短裤右裤腿前方印有相同号码并与报名表相符,两套服装号码必须一致,场上队长须佩戴6公分宽的袖标,守门员服装颜色应与比赛双方的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运动员须穿布面胶钉或皮面、胶面胶钉,必须佩戴护腿板上场比赛,运动员在参加比赛时不得佩戴饰物、有框眼镜和可能危及安全的物品。
(八)比赛用球为5号球。
(九)比赛前,运动员需出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十)参赛运动队不足3个(含3个)的竞赛项目则取消该项比赛。
(十一)竞赛日程另行通知。
九、录取名次和计分方法
各组别录取前八名,甲组后两名降为明年比赛乙组,乙组前两名升级明年比赛甲组。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方式
1.各代表队于2018年6月12日(星期二)前在“悦动九龙”网络平台进行报名,凡不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一律不得参加比赛,超过报名时限,平台将自动关闭报名系统。
(二)报名方式:
(1)PC端:登录“重庆体育网”(www.cqsports.org)进入“赛事”专区,点击“2018年九龙坡区五人制足球操比赛”直接填写报名表;
(2)移动互联网端:关注微信公众号“悦动九龙”,进入“赛事专题”选项点击“在线报名”,选择“2018年九龙坡区五人制足球操比赛”直接填写报名表。
2.本次比赛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电话、书面报名一律不受理。网站报名联系人:陈刚令 (18580310811),区体育局联系人:李旭 (68786572)。
(三)报名资料
网络平台报名时须上传:运动队报名表;
领队教练联系会现场交验:
1.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2.劳动合同和半年社保证明(属聘用身份的运动员);
3.参赛免责声明(运动员签字、盖章),样本附后;
4.体检证明。
(四)报到
1.领队、教练员联席会:2018年6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区体育局会议室进行抽签(注:参加区级机关部门甲组不抽签,区级机关部门乙组14:30-15:00,镇街组:15:00-15:30)。
2.领队、教练员联席会时间:2018年6月19 日(星期二 )下午在区体育局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请各代表队领队、教练准时出席(不另行通知)。
3.比赛报到时间:以领队、教练联席会通知为准。
4.所有参赛领队须按比赛场序提前到场向裁判长报到,若检录10分中内仍未报到的队伍,作弃权论,判对方3:0获胜。
十一、裁判员
由组委会统一选派
十二、经费
(一)裁判员、工作人员费用由大会组委会承担。
(二)各队参赛费用自理。
十三、仲裁委员会
按体育总局印发的《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四、本竞赛规则由九龙坡区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