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乒乓球项目
重庆市选拔赛竞赛规程
一、办赛单位
主办单位:重庆市体育局
承办单位:重庆市乒乓球协会
协办单位:江南体育中心乒乓球馆
支持单位:许绍发无缝乒乓球重庆总代理
二、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4月 8— 9日
地点:江南体育中心乒乓球馆
三、参加单位
重庆市辖区内居民,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均可参赛。
四、竞赛项目
(一)男子单打:
30-39岁组(1978年1月1日至1987年12月31日)
40-49岁组(1968年1月1日至1977年12月31日)
50-59岁组(1958年1月1日至1967年12月31日)
60岁以上组(1957年12月31日以前)
(二)女子单打
30-39岁组(1978年1月1日至1987年12月31日)
40-49岁组(1968年1月1日至1977年12月31日)
50-59岁组(1958年1月1日至1967年12月31日)
60岁以上组(1957年12月31日以前)
五、运动员资格及参赛办法
(一)运动员必须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第二代身份证。
(二)2013年1月1日后仍在“全国运动员注册系统”乒乓球项目注册过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2013年1月1日后代表过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的乒乓球协会参加过国际职业乒乓球比赛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编译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根据报名人数确定竞赛办法。
(三)比赛使用许绍发40+白色无缝塑料比赛用球。
(四)运动员需备两套不同颜色的短袖运动服参赛(不允许穿白色短袖、短裤)。
(五)运动员比赛时必须携带身份证,由裁判员审核后方可比赛。
(六)抽签采用电脑抽签,不组织现场抽签。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男子单打、女子单打各组别均录取前8名;取得名次的运动员将获得主办单位颁发的获奖证书及奖品。
(二)获得男、女各组前二名的运动员将有机会代表重庆市参加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如有运动员不能参赛,按照比赛名次依次递补)。
八、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将在组委会的领导下工作,人员组成及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裁判长、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九、经费
参加比赛的各运动队食宿、交通费自理。
十、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各参赛运动员请于2017年4月6日前登录重庆市乒官方网站报名。
报到:请各参赛运动于2017年4月8日早上8:00在江南体育中心乒乓球馆报到
(二)网上报名方式
1.PC端:
(1)登陆重庆市乒协官网(http://ppq.cqsports.org/)
(2)点击“2017年第十三届全运会”重庆市选拨赛报名通道:
http://www.cloudcq.com/index.php?a=index&id=39
(3) 填写个人信息并确认报名。
2.移动互联网端:
(1)关注微信公众号“云动重庆”
(2)点击微运动,选择赛事报名选项,进入“第十三届全运会”重庆选拨赛”报名页面。
(3) 填写个人信息并确认报名。
(四)本次比赛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电话、书面报名一律不受理。报名联系人:姚通 18290304101
(五)报到运动员必须携带重庆市公安机关颁发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保险证明。
十一、安全管理:凡报名参赛者必须身体健康,所有参赛队员报到时须填写健康安全责任书。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