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戈壁明珠”石河子马拉松
竞赛规程
一、指导单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二、主办单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四、运营单位
新疆乐爱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五、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5年10月2日(星期四)上午8:30-14:30
(二)地点:中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
六、竞赛项目及规模
(一)男、女马拉松(42.195公里) 1000人
(二)男、女半程马拉松(21.0975公里) 5000人
(三)男、女欢乐跑(约5公里) 4000人
七、竞赛组别
男子马拉松、女子马拉松、男子半程马拉松、女子半程马拉松、欢乐跑
八、比赛路线
(一)马拉松项目线路
军垦文化广场(起点)—北三路—东四路—高新路—南子午路-折返点1—南子午路—高新路—青年路—火炬路—折返点2—火炬路—折返点3—火炬路—青年路—东四路—南三路-东六路-规划路-东四路-北三路—军垦文化广场(终点)
(二)半程马拉松项目线路
军垦文化广场(起点)—北三路—东四路—高新路(折返)—高新路—东四路—北三路—军垦文化广场(终点)
(三)欢乐跑项目线路
军垦文化广场(起点)—北三路—东二路(折返)—北三路—军垦文化广场(终点)
(赛道以中国田协委派丈量员丈量后公布的线路为准。)
九、报名办法
1、登陆“石河子马拉松”官方微信公众号或者“千里驰恒体育发展”微信公众号点击报名。
报名合作平台:我要赛、马拉松报名网、马拉马拉、最酷、云动重庆、润赛美佳等报名平台线上报名。
2、马拉松、半程马拉松、欢乐跑项目报名均采用先报先得的方式,额满即止。具体请关注官方公布的有关报名时间和《报名须知》。
3、不予报名参赛选手
(1)因违反田径竞赛规则和相关赛事规程,被中国田径协会处以禁赛处罚的选手。
(2)因违反由组委会所承办的各项赛事有关规程,被组委会处以禁赛处罚的选手。
(3)详细报名办法规则详见《报名须知》
十、报名费用
报名费用:
2025石河子马拉松一经缴费成功,选手不得要求更改参赛项目及退费,如无法参赛,参赛包不予发放,报名费不予返还。马拉松及半程马拉松报名费中含一次性计时芯片费用、参赛号码簿、参赛服装、奖牌、赛时和赛后补给、保险等费用;欢乐跑报名费中含参赛号码簿、参赛服装、奖牌、赛后补给、保险等费用。
十一、参赛办法
(一)参赛年龄要求
1、马拉松项目年龄限比赛当年满20周岁(2005年10月 2日(不含)前出生);
2、半程马拉松项目年龄限比赛当年满16周岁(2009年10月2日(不含)前出生);
3、欢乐跑项目年龄限比赛当年满5周岁(2020年10月2日(不含)前出生);16周岁以下的参赛选手(2009年10月2日后出生)至少要有1名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共同参加方可报名;
4、以上项目,凡比赛当年未满18周岁(2007年10月2日以后出生)未成年人参赛,须由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同意参赛。
(二)参赛身体健康要求
路跑运动是一项高负荷、大强度、长距离的竞技运动,具有一定的风险。如果运动不当,可能造成不同程度的身体损伤,甚至危及生命。因此,路跑运动参赛选手应身体健康,而且要有经常参加跑步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选手应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能力,选择合适项目参赛,并确认参赛声明中的有关条款。
组委会强烈建议参赛选手在赛前一个月内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以确定能否适合参加高强度的运动比赛,体检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血压、心率、心脑血管、心肺肝肾功能等。因个人身体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选手本人承担责任。
有以下疾病患者和身体状况者不宜参加本次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心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妊娠期孕妇;
7.比赛日前两周以内患过感冒者;
8.比赛前一晚饮酒或睡眠不足者;
9.患有感染性疾病未痊愈者;
10.有明显的胸闷、气短及明显的体能下降者;
11.心电图显示具有潜在风险的心律失常者(如频发性、多源性室性早搏、R-on-T室性早搏等);
12.心脏彩色B超显示有明显的心功能下降及心脏结构变化者;
13.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14.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不适合运动的情况;
参赛选手本人是个人健康安全第一责任人,赛前务必完成对自己的身体健康进行评估。参赛过程中,因个人身体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选手个人承担责任。
(三)所有参赛选手均需签署《参赛声明》
(四)领取竞赛物品
1.赛前两天参赛选手本人需根据2025石河子马拉松公众号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证件前往指定地点领取参赛号码布、感应计时芯片等竞赛物品,不允许代领。
2.领取竞赛物品时,参赛选手须满足组委会制定的全部参赛要求。
3.赛事组委会有权对不符合参赛资格的选手不予发放竞赛物品,并不予退还报名费。
十二、竞赛办法
(一)按照中国田径协会最新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中国田径协会路跑管理文件》《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相关办赛指南》和本届马拉松赛《竞赛规程》执行。
(二)所有参赛选手必须将号码布佩戴在胸前显著位置,切勿用衣物、腰包等物品遮挡号码布。如参赛选手私自折叠、遮挡、撕毁、损坏号码布,将取消参赛资格,不能检录入场,无法取得赛事成绩及完赛物品。如参赛选手私自涂改、制作、转让、贩卖号码布,将按本次赛事处罚办法进行处罚。
(三)发令:采用一枪发令同时起跑的办法。如果参赛者无效起跑,不会被叫停,裁判长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四)起跑顺序:马拉松参赛选手、半程马拉松参赛选手和欢乐跑参赛选手顺延排列,依次出发。按照中国田径协会《关于残疾人选手参加全国马拉松及相关运动赛事的通知》,允许符合参赛条件的残疾人选手参加本次比赛。由于赛道条件不允许,本次比赛轮椅选手只接受普通轮椅选手参赛,不接受竞速轮椅选手参赛。本次赛事不专门设置竞速轮椅组别,非竞速轮椅选手须在所有选手最末端出发,选手应执行裁判员具体安排。
(五)分区方式:马拉松、半程马拉松按项目、欢乐跑、顺序延后排列,各区域间距10米。非竞速轮椅选手须在欢乐跑项目集结区后集结。
(六)比赛检录
(1)参赛选手在比赛日6:30-8:15到起点按竞赛项目及号码布分类分区安检及检录集结,所有参赛选手须正确佩戴号码布安检入场,鸣枪后15分钟将不再允许进入赛道。组委会在每个分区后设置检录,参赛选手须严格按照分区入场。
(2)不允许后区进入前区检录起跑,但前区可进入后区起跑。如有违反则取消该选手成绩和排名,并追加禁赛一年的处罚。
(3)参赛选手的参赛号由组委会统一编发。所有参赛者须将参赛号码布(大)固定于身前正面位置,凡未按规定佩戴号码布、折叠或速挡号码布的,组委会有权取消其比赛成绩;未按规定佩戴感应计时芯片,导致计时点未记录成绩的,将取消比赛成绩。
(七)计时办法
1.本次比赛组委会对马拉松项目和半程马拉松项目的参赛选手提供一次性感应芯片计时服务。组委会对欢乐跑项目的参赛选手不提供计时服务。
2.感应计时芯片将在选手通过起点线开始计时,参赛选手必须统一佩戴组委会提供的一次性感应计时芯片参赛方为有效,如因参赛选手本人未能正确佩戴计时芯片导致成绩无法记录的,将视为参赛成绩无效并不予排名,组委会不承担责任。
佩戴号码布及计时芯片要求:
①将粘贴计时芯片的号码布佩戴在身体躯干正面;
②切勿将衣物、腰包等物品遮挡粘贴了计时芯片的号码布;
③号码布上的计时芯片及泡沫不可折叠、撕毁、损坏、移除。
3.组委会将在起点、5公里点、10公里点、半程折返点、折返点1、15公里点、20公里点、21.0975公里点、折返点2、25公里点、折返点3、30公里点、35公里点、40公里点、终点(马拉松项目终点、半程马拉松项目终点)设有计时感应带(区)。选手在跑进过程中,必须通过所有的地面计时感应带(区),如在关门时间内完成比赛但缺少任何一个计时点的成绩记录,或两个计时芯片在感应带的成绩误差小于0.1秒将取消该选手的比赛成绩,将不予排名。
4.组委会赛后将为马拉松项目和半程马拉松项目参赛选手同时提供枪声计时和净计时成绩。
5.计时芯片为一次性计时芯片,不收取押金,将在赛前与号码布同时发放,赛后不回收。
6.组委会将在马拉松项目和半程马拉松项目终点设置中国田径协会认证的高速电子计时设备,便于准确判断运动员达到终点的精准名次。
(八)关门时间以发令枪声时间计时,具体见下表(以8:30发令起跑计算)
1.为保证选手比赛安全和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各公里点关门后,比赛计时感应地毯即停止工作,赛道解除交通管制并恢复正常交通,选手应及时停止比赛退出赛道,等候组委会收容车或乘坐公共交通车辆抵达终点。否则由此引发的事故将由该名选手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注:如发生特殊情况时,组委会有权决定提前关门,参赛选手须服从组委会统一安排。
(九)存取衣服务
1.比赛现场为马拉松项目和半程马拉松项目的参赛选手提供存取衣服务。欢乐跑项目不提供存取衣服务。
2.存衣袋上必须粘贴与本人的参赛号码相一致的小号码布,于比赛当天8:15前存在起点相应的存衣区上。
3.马拉松项目参赛选手和半程马拉松项目参赛选手在起点指定区域按本次赛事号段寄存个人物品,到达终点后,到对应号段区域领取本人物品。存取衣工作区不会对参赛者放置在存衣包内的物品进行检查,建议不要在存衣包内存放手机、证件等贵重物品和现金,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和违禁物品,请勿将衣物随意交给存放区城以外的工作人员或志愿者,组委会不受理参赛者在领取存衣包时对相关物品状态的投诉,不对其丢失及损坏承担赔偿责任。
4.比赛日当天在起点寄存衣物服务将于8:15停止,请参赛选手合理安排时间。
5.半程马拉松项目参赛选手在比赛当日12:00前、马拉松项目参赛选手在比赛当日15:00前到终点指定区域领取个人存放物品。如超过时间没有领取的,可于赛后5个工作日内联系赛事组委会凭相关有效证件领取,联系电话:19999213007。到期未领取的物品,组委会将按无人领取处理。
(十)饮水、饮料、能量补给站点参照《中国田径协会路跑赛事办赛指南》设置,详见《官方手册》。
组委会在赛道沿途设置有饮水/用水、饮料、能量补给站点。
说明:以上饮料、饮水用水、能量补给站点仅供参考,以现场实际设置为准。
(十一)卫生间、喷淋与环境保护
1.组委会将在起终点及赛道沿途设置移动卫生间,并开放部分公共卫生间供参赛选手使用。
2.组委会将依据比赛日天气状况,在赛道沿途增加喷淋设施及补液盐。
3.为保护环境,参赛选手在比赛起终点及沿途非卫生间区域不得随地便溺,不得随意丢弃任何口罩、包装纸、瓶罐、废弃物、纸杯、海绵、雨衣和垃圾,应尽量投放到垃圾箱和垃圾袋内。
(十二)医疗救护
1.组委会在起点、赛道沿途(每2.5公里)及终点设立固定医疗站。医疗点前有明显的标识;沿参赛选手的跑进路线,有急救车跟随;赛事组委会将在固定医疗点、补给站点安排志愿者和工作人员,协助医疗救护、维护比赛秩序,参赛选手有问题可以随时求助。
2.组委会在赛道沿途设立移动AED医疗救援服务工作人员。
3.组委会在赛道沿途设置医疗服务志愿者,协助医疗救护、维护比赛秩序,参赛选手可随时向他们请求帮助。
4.在比赛中若选手丧失意识,则自动委托组委会的急救人员采取一切手段进行急救,包括但不限于CPR心肺复苏,AED体外除颤,租用车辆或航空器进行快速转运。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以及伴随的费用,均由选手本人承担,参与施救的组委会急救人员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方面的责任。
5.为保障参赛选手的生命安全,经组委会授权的赛事裁判、急救人员和工作人员对明显不能继续进行比赛的参赛选手,有权终止其比赛。
(十三)比赛成绩证书领取。在规定关门时间内完赛的选手,赛后请登录赛事官方网站,进行成绩查询,下载或打印成绩证书。
(十四)有关竞赛的其他具体要求和安排,请查阅赛事《官方手册》。
十三、奖励办法
(一)马拉松项目
1.马拉松项目名次奖
马拉松项目男女前八名以枪声成绩为准录取,其他以净计时成绩为准,如有参赛选手没有按照指定区域出发的,组委会将取消录取名次,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后面名次不递增;奖金见下表(单位:人民币/元)
(二)半程马拉松项目
1.半程马拉松项目名次奖
半程马拉松项目男女以净计时成绩为准,如有参赛选手没有按照指定区域出发的,组委会将取消录取名次,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后面名次不递增;奖金见下表(单位:人民币/元)
(三)欢乐跑项目不进行成绩纪录、不排名、不设奖金。
1.在关门时间内,按规定路线和规程规定完赛的参赛选手,方可凭本届赛事号码布领取完赛奖牌和完赛物品。
2.在关门时间内,按规定路线完赛的马拉松和半程马拉松选手可在赛后登录官方公众号进行成绩查询及证书下载打印。
(四)其他事项
1.比赛现场不发放现金,马拉松项目及半程马拉松项目所有获奖选手的成绩将在赛事官方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并确认无问题后再行发放奖金。如发现有违规问题者,取消该名次和奖金,后面名次不递增,领奖有效期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结束后30天以内,超期未办理者按弃奖处理;
2.各获奖参赛选手在比赛成绩公示期内须向组委会提交本人有效的银行卡号及开户行信息、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并办理领奖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组委会将按弃权处理;
3上述所有奖金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赛事奖金适用比例税率,征收20%个人所得税,由组委会代扣代缴后发放;
4.组委会为在关门时间内完赛的马拉松项目和半程马拉松项目参赛选手发放完赛奖牌,完赛成绩证书在赛事官方网站提供下载,成绩证书下载时效为90天;
5.参赛选手如若对成绩有异议,请在赛事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组委会申诉,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
6.马拉松项目和半程马拉松项目男女前三名获奖选手均须参加现场颁奖,并按要求穿戴领奖装备;
7.凡参加马拉松、半程马拉松、欢乐跑比赛者均发参赛服、参赛包、号码布。
特别提醒:如未能参赛,请于10月1日20:00之前领取参赛物品,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十四、处罚办法
组委会将在起点、分段计时点、折返点和终点等处设置比赛录像,记录比赛全过程。在比赛期间的违规行为,由组委会依据竞赛规则和竞赛规程,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内部约谈、责令检查、暂停比赛资格、取消比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限制或禁止参加本次和/后续赛事处罚,严重者报中国田协追加1-2年及终身禁赛等处罚:
1. 选手携带他人计时芯片或一名选手同时携带2枚以上(含2枚)计时芯片参加比赛(含男选手携带女选手芯片的);
2.不按规定的起跑顺序,在非指定区域起跑;
3.起跑有违反规则行为;
4.以接力方式完成比赛;
5.关门时间到后不听劝阻、不停止比赛,或退出比赛后又返回赛道;
6.离开赛道,抄近道或使用任意交通工具途中插入赛道;
7.不按规定要求,重复通过终点、未跑完全程私自通过终点领取完赛奖牌及纪念品;
8.在起跑线与终点线附近或赛道当中滞留(如跳舞、表演、拍照或其他影响他人比赛的行为);
9.不按规定要求携带本人号码布通过终点;
10.私自伪造号码布、重复通过终点、使用其他赛事或往届石河子马拉松赛号码布通过终点领取完赛奖牌等;
11.私自篡改、遮挡号码布参赛;
12.利用虚假年龄、虚假信息或冒充其他选手报名获取参赛资格;
13.隐瞒身体疾病参赛的;
14.出现不文明行为(如随地便溺、乱扔垃圾等);
15.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的指挥,干扰裁判执裁、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妨碍比赛秩序的行为;
16.比赛中采用挤人,推人,撞人,绊人等犯规行为的;未跑完全程私自通过终点领取纪念品的;
17.就赛事活动发表不当言论,造成恶劣影响的;
18.其他违背体育精神和道德风尚的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19.其他违反竞赛规则和竞赛规程的行为。除了以上违规者外,针对其他违反世界田联和中国田协相关规定的跑者,裁判长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十五、保险
(一)本次比赛组委会为所有参赛选手和工作人员购买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单以报名信息为准,若由于参赛选手报名信息填写不全或不真实造成无法购买保险或者保险无效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特别说明:
1. 组委会购买的保险为人身意外伤害险。但参赛选手参赛期间若由于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身有慢性疾病、隐性疾病、身体承受力不足等原因)所导致的身体不适及引发相关疾病、症状的(包括但不限于中暑、昏厥等),若最终被保险公司认定不属于理赔范围,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救治费用误工损伤、伤残赔偿或补偿、死亡赔偿金等)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与组委会无关。请参赛选手慎重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审慎报名参赛。
2.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因服用兴奋剂或其他违禁药品,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效治费用、误工损失、伤残赔偿或补偿、死亡赔偿金等)均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
(二)组委会在比赛期问提供免费的、仅限于现场可以采取的、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参赛选手后续在医院救治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参赛选手与医院结算后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或自行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组委会可以提供必要的资料信息。
十六、技术代表、比赛监督和裁判员
本次赛事的技术代表、比赛监督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选派,赛事总管、裁判长、主裁判和裁判员由组委会选派。
十七、自甘风险
《民法典》中的“自甘风险”条款在《民法典》中确立了文体活动中的“自甘风险”条款,其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危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有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安全保障责任的规定。
十八、赛事熔断机制
如比赛期间,因国内极端天气影响或其他因素导致办赛条件变化时,组委会经研判确定已不具备继续办赛条件的情况下,将启动熔断机制,并及时告知参赛选手相关情况及后续处理事宜。无论采取何种决定,选手必须服从组委安排。
十九、赛事咨询
组委会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体育馆1楼
组委会咨询电话:孙老师 19999213007
供应商合作电话:夏老师 17338349225
团报咨询电话:孙老师 19999213007
商务合作电话:夏经理1360999911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10:30-13:30,16:00-19:30
邮箱:1328929245@qq.com
二十、竞赛规程解释权
规程中未尽事项受中国田径协会规则约束。本规最终解释权归石河子马拉松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石河子马拉松组委会
2025年8月
1、本人自愿报名参加2025“戈壁明珠”石河子马拉松(以下简称本次活动);
2、本人承诺全面理解并同意遵守组委会所制订的各项竞赛规程、规则、要求及采取的其他安全措施;
3、本人了解参加本次赛事活动需要具备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本人证明,本人具有参加此次赛事活动的基本能力,并对赛事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已经采取了适当的预防措施(装备齐整,携带防风防晒防寒衣物等),可以正常参加本次赛事活动;
4、本人承诺自身没有可能造成自己受伤或者死亡的任何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其他心脏病、冠状动脉病、严重心律不齐、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以及其他不适合相关运动的疾病)、身体损伤;
5、本人承诺遵守本次赛事活动的所有规则规定,如果本人在赛事活动之前、期间患病或受伤,或者发现任何危及自己及他人生命安全的风险,都应第一时间告知活动方,根据实际情况终止赛事或退出赛事活动;
6、本人承诺在解读活动相关资料时认真仔细阅读,在赛事活动开始后如因本人误解资料所表达的真实意思造成的不良后果,活动方将不予以负责;
7、如在赛事活动过程中发生意外,本人同意接受活动方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在救治过程中发生的不符合保险规定的相关费用均由本人自理;
8、本人同意授权活动方及指定媒体无偿使用本人的肖像、姓名、声音和其它个人资料用于比赛的组织、推广和宣传;
9、本人承诺向活动方提供的健康状况、有效的身份证件和资料真实有效,并承担因健康状况、身份证件和资料不实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10、本人承诺在活动期间,携带合适的装备、食品、饮水,并严格要求自己正确处理垃圾,维护生态环境;
11、本人承诺在本次赛事活动集结前后,本人自行安排交通,参加本次活动路途中发生的任何问题,本人自行负责,自行解决;
12、本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上述问题已明知并且经过充分考虑,对本人的身体状况、运动能力进行了审慎评估,决定参加本次活动;
13、本人承诺完全明白参加本次活动存在的一切风险(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其它等所有风险),前述风险既可能因我自己的身体及精神状态以及自己的行为、不行为或疏忽或身体或车辆因素而造成,也可能因他人的行为、不行为或疏忽或身体或车辆因素而造成,或者因对有关器材、设施、赛道或场区的状况条件不熟悉以及这类比赛或活动的规则,或者因天气原因等情况造成的各种风险。本人承诺同意承担参加本次活动前期、后期本人人身伤害(包括一切医疗费用或住院费用)、永久丧失能力或部分丧失能力、死亡及本人财产损坏和损失等方面的一切责任和所有风险。
14、本人承诺不会就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死亡向本次活动所有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赞助商、推广单位等单位提起关于因我参加本次活动而导致的损害赔偿的诉讼或提出有关索赔。
15、本人同意熟悉比赛场地、所有比赛规则和法规是我个人的责任。我理解并同意在比赛时可能会有意外或危险发生,且我一定不会做出伤害自己或他人的举动。我同意对我自己的装备器材进行维护和准备负责。
16、本人我同意由于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造成比赛取消或变更比赛时间、内容而引起的有关费用问题,服从比赛组委会的决定;由于我个人原因而不能参加比赛的,不要求组委会退还参赛过程中所交纳的各项费用。
17、本人承诺对于因我参加本次活动或其他原因(不论是因后述各方的疏忽还是其他原因而造成的)而造成的任何责任、损失、损害、索赔、要求,放弃、免除、解除、撤消本次活动所有和任何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承办单位、赞助商、推广单位的所有责任。
18、报名者同意主办方和组委会以其本人为保险人投保人身意外险。报名者明确理解并同意该人身意外险在2025年10月2日00:00后生效,且在2025年10月2日24:00失效。由于自身已知或未知的疾病、身体原因等所引起的不良后果,例如,中暑、昏厥等非外力或他人造成的伤害不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范围内。报名者同意主(承)办单位对于非主(承)办单位原因造成的伤害、死亡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损失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本人同意出现人身意外事故,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不再追究主办方责任。本人同意不冒名顶替参加活动,如冒名顶替活动者出现事故,由本人和冒名者共同承担,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9、本人保证有权作出上述弃权声明,并且不因此项弃权而损及第三者利益。
20、本人同意此声明最终解释权归本次活动组委会所有。
21、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以上内容,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